信息来源:沛县人民政府
发布时间:2022-04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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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对2021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、县(市、区)表扬激励的通报,其中沛县获得“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(市、区)”称号。今年沛县还被省自然资源厅推荐为2021年度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成效较好的地区,获得省级督查激励。